中新網湖州3月13日電(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潯法)浙江湖州一皮革廠的老闆沈某近日因偷排幾百噸含鉻廢水受審,而在他授意下實施違法排污行為的員工李某也同期受審。二人最終因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和拘役三個月。
  據瞭解,沈某是湖州南潯區一家皮革廠的老闆。幾年前,沈某聯合其它3家皮革廠共同出資建造了南潯鎮馬腰污水處理站。2009年開始,該污水處理站工作就由沈某出面負責。
  2013年8月,該污水處理站的污水處理裝置發生故障。站內員工李某向沈某彙報了此事,沈某認為維修費用太高,且幾家皮革廠即將停業,不必再維修。
  同年9月2日,李某在沈某的授意下,把皮革廠產生的未經處理的含鉻廢水偷偷排入外港,當天就被環保部門查獲。
  根據環保部門調查,2013年9月2日查家橋污水處理站偷排的含鉻污水中鉻濃度嚴重超標,濃度達到9.63mg/ml,超過規定最高排放值1.5mg/ml的3倍以上,屬於嚴重污染環境,而沈某之前也曾因私設暗管排放污水被市環保局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。
  法院認為,沈某和李某違反國家規定,非法排放含重金屬鉻的污染物,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,嚴重污染環境,他們的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境罪。最後,法院以污染環境罪,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一萬元,判處李某拘役三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(完)  (原標題:偷排含鉻廢水數百噸 皮革廠老闆員工均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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